按照工作部署,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0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
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条件、年龄、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2021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报考相关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且符合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岗位条件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性,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
(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如因疫情原因往后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郑州市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柏路200号2号楼11楼人力资源科)提交《2021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记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6月8日,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92534,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5517552702。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9:00—6月21日17:00。考生点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y.exam-100.com)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2021年6月18日9:00—6月22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报考人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18日9:00—6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支付宝或微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在缴费截止期限内自行打印《2021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另行通知,缴费成功的考生,请留意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92534
监督电话:0371-67692991
附件:《2021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